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财政部网站。
其中涉及环氧树脂及相关产品有3类,如下表所示;以税号39073000,初级形态的环氧树脂为例,2017年从韩国进口量为5.93万吨,占总进口量21.6%,仅次于台湾35.7%,为第二大进口来源国。
此次初级形态的环氧树脂关税由之前的6.5%降至6.1%,预计进口环氧树脂成本会减少1040元/吨,加上7月6日或对美国进口环氧树脂加征25%关税,势必将增加这些国家环氧树脂的进口量,利好国都、锦湖等大型树脂生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