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12时20分许,河北一化工企业——唐山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苯加氢车间在检修污水罐时,罐内残存可燃气体着火,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企业隐瞒伤亡事实,只报称事故造成3人受伤,后经唐山市丰南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跟踪调查,在医院发现了该事故的另外2名死亡人员,至3月2日19时,受伤人员中有2人死亡,另外一名受伤人员无生命危险。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王玉普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等事故处置工作,要求河北省安监局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查清谎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迫责。
3月5日,唐山华熠发布了关于此次事故的公告:
基本情况
2018年2月23日,唐山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迁安市天良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良公司”)签订了《工程维修施工合同》,将苯加氢等车间的设备及管道维修工程发包给天良公司。
2018年3月1日12点20分许,天良公司施工人员在本公司苯加氢车间实施污水储罐罐顶施工作业后,清理施工工具时产生火花致使污水储罐起火,导致包括天良公司施工人员及本公司人员在内的5名人员4人死亡、1人受伤(其中本公司员工1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力量进行人员抢救、事故调查、善后安抚、生产恢复等工作。公司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告。
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尚在调查评估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