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69号)等规定,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主要变更事项如下:
一、企业名称由“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注册资本变更为102亿元人民币,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企业原有全部债权债务、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均由改制后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