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肥料分级及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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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8年1月4日
公式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标准公示联系电话:010-68205240
编制说明.docx 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肥料分级及要求》报批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