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02466.SZ)12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与遂宁市人民政府经协商,拟对前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项目建设地、项目投资金额等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协议,此前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废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资料来源:天齐锂业公告
根据公告,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矿石提锂项目,该项目第一期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一期项目建设期预计不超过24个月。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天齐锂业在遂宁市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担任。
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拟以位于甘孜州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精矿为项目原料的主要供应渠道,在该公司的锂精矿投产前,以泰利森锂精矿为项目原料,在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分期建设矿石提锂生产线及锂原料回收生产线,第一期为2万吨当量的碳酸锂生产线,后期产能视具体情况决定。
公告表示,本次签署的协议项目如得以实施,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天齐锂业矿石提锂生产技术优势,快速提升公司锂盐产品产能,增强公司高端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本项目将与射洪基地形成技术、人才协同和产品结构的互补,未来还可望与甘孜州措拉锂资源基地形成上下游协同,有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增强持续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