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安全问题的督办函。
蚌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你市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化工)开展以隐患排查和定量风险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工作,形成了系列专业报告并通过我办组织的专家验收评审,在此基础上出具了综合意见(见附件),认定八一化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生产运行处于高风险状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对八一化工“2019·7·13”生产安全事故作出的“决不贰过”批示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立即对《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隐患排查和过程安全管理体系咨询报告》《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量风险评价报告》列出的所有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及时验收,形成闭环,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严格落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提出的综合意见,督促八一化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逐条逐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三、加快推进八一化工退城进园进程。你市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7〕330号)、《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政法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函〔2019〕773号)要求,加快推进八一化工搬迁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搬迁工作任务。
12月16日,安徽应急管理厅发布了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告。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办〔2014〕49号)规定,经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拟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等3家为危险化学品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