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海海关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关于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三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在2016年10月26日,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三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丙烯酸聚合物DEGALAN P 24一批共计24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3906909090,申报单价CIF1.68元人民币/千克,申报总价为CIF40320元人民币,报关单号:220120161011255895。
但该批货物的实际单价应为CIF13.544元人民币/千克,实际总价应为CIF325056元人民币。经海关核定,上述货物的货物价值为人民币405036.03元,漏缴税款人民币70059.29元。
其中,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发票和合同存在价格存在明显不符,而上海三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亦未能审查发现,最终按发票上的错误金额向海关申报,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决定对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29000元。对上海三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