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各地2018年1—11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66210份,罚没款金额为135.97亿元,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为3630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78%。
罚款最多的省份包括江苏(19.73亿元)、广东(15.37亿元)、河北(12.53亿元)、山东(10.25亿元),罚没款金额都超过了10亿元,浙江省紧随其后。
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广州市、石家庄市、东莞市、苏州市、深圳市、邯郸市、潍坊市、成都市、佛山市、无锡市。
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唐山市、苏州市、深圳市、无锡市、广州市、南通市、徐州市、东莞市、石家庄市、佛山市。
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广州白云区、佛山顺德区、潍坊寿光市、天津武清区、广州增城区、无锡江阴市、北京大兴区、苏州吴江区、深圳宝安区、北京房山区
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唐山迁安市、深圳宝安区、佛山顺德区、无锡江阴市、上海崇明区、淄博临淄区、常州武进区、泰州泰兴市、苏州昆山市、广州增城区。
最大一笔罚单来自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开出了一张三千多万元的罚单。
总体来说,五类案件总数36302件,比去年同期(35667)增长1.78%。但在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限产、停产案件数量、移送行政拘留次数、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都有所减少。仅查封、扣押案件数量这一项数据比去年同期增长21%。